30岁的我,突然爱上了学习英语


我们是从小学5年级开始学习英语的,一开始我觉得这玩意儿很简单,轻轻松松就能拿到99、100分的成绩。但是到了初中,开始学习语法时,我就彻底完蛋了,连什么是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都搞不清楚。那时候英语成绩开始下滑,从此再也没有上去过,学习英语也就变成了一件被逼迫的苦逼事儿。
我最怕的就是背单词吧,背了忘、再背又忘、继续背还是忘……我试过一个单词连续背了一个星期还是没有记住的,所以每次看到单词表我就像泄气的皮球一样蔫蔫的。
我那时并不知道大脑的运行机制——当我们遇到痛苦的事情时,大脑会自我保护,它会通过遗忘来减轻我们的痛苦。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觉得背单词是痛苦的,那么大脑为了自我保护就会很容易遗忘掉我们背的单词。也就难怪为什么我背多少单词就忘记多少了。
还有一件讨厌的事,那就是做阅读理解的试题。明明一大段英文字母我是认识的,但它们凑在一起时,我愣是看不出它们代表什么意思。所以我大部分阅读理解的试题答案都是靠胡编乱猜的,通常我的运气又比较差,一猜一个错。所以,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徘徊在及格水平之上,优秀水平之下,而且几乎无咸鱼翻身的希望。
可是,我总觉得会多说一种语言是很酷的事情。为此,我还曾自学过一段时间日语,效果并不理想。毕业后我又曾在手机上下载了背单词的app,希望重新拾起我那破烂不堪的英语,但坚持一个月就放弃了。实在是记不住那些零散的单词,一个月下来什么效果都没有,自信心全无,只好跟自己说我没有那个天赋。
然而,我还是不死心的,去年10月,听了一些关于学习英语的微课程后,我又开始蠢蠢欲动,希望可以重拾英语,至少学到可以看懂英文原著书的地步。
这是我这次学习英语的目标——为了能看懂英文原著书。
这几年来,我感觉到看翻译书的痛苦了,硬邦邦的未经修饰的直译方式,常常让我觉得看外国作者的书很费劲。有些句子,明明每个中文字我都认识,凑在一起,我却很难理解译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往往需要看三四遍,也才能勉强理解其中的含义。
除此之外,我又想多了一点。现在什么都追求快的年代,翻译书也逃不过。但是这样的话,译者根本没有时间读透一本书,那么他的翻译也很可能会偏离作者的原意。就像大人喂食小孩时,喜欢先放在自己嘴里嚼碎了再给小孩吃一样,食物的原味早就丧失了。这样想的时候,我就更加迫切地希望自己可以读得懂英文原著书,不用去看别人咀嚼过的东西。
这是一条漫长而不容易的路,我很谨慎,不敢轻易开始。我实在是害怕自己坚持不下去,更不希望开始了又放弃,这会让我对自己很失望。所以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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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月时间来下决心和找方法。
去年11月,综合各路大师的学习方法,我决定从看简单的英文原著书开始着手。说实话,以我粗浅的英语水平,不先去积累些单词,就直接看英文原著书是有些冒险的。我很担心在看的过程中会因为大量段落看不懂而失去学习下去的信心。但想到纯粹抱着单词软件背单词根本记不住,我还是决定先冒这个险。
意料之外的是,开始很顺利。我选择的英文原著书是美国儿童读物——《magic tree house》的系列科幻小说,总共有52本。我是从网上下载的电子书,放在iphone里的ibooks上阅读,方便直接查阅单词。
之前在微课程上听到一个大师说,刚开始看原著书,不要精读,一定要粗读;遇到不认识的单词,查一半忽略一半。我是反其道而行的,我一开始就选择了精读。根据我对自己的了解,粗读很容易会看不懂段落的意思,一旦看不懂我就会泄气,这样的话很快就会放弃学习。所以,我坚持精读,遇到不懂的单词就用ibooks自带的词典查阅清楚并截图保存。
《magic tree house》这套书每一本都很薄,每本小书共有10个小章节,一般情况下,我一天读5个章节,然后背诵这5个章节遇到的陌生单词。第二天,我会先复习前一天的单词,再读剩下的5个章节,又把新的单词背一遍。第三天,我会把前两天的单词都复习一遍,然后把看过的10章内容再看一遍。这次看的时候,我会更多的关注那些陌生的单词都用在了什么地方,这样复习单词的时候,就能想起故事里的画面,就能知道它是用在什么地方的,就能记得住它要表达的意思。第四天,我会所有单词都复习一遍,然后把已经记住了的抽出来,放在一个文件夹,以后每个星期复习一遍。第五天,复习前四天积累下来的没有记熟的单词,然后再看新的一本书的前5个章节,再背诵新出现的单词……就这样如此类推。我坚持了2个多月,看完8本小书,每本书都至少看了2遍,词汇量增加了600多个。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而且我这次学习英语大大不同于以往,我竟然兴致很高,有一种迫不及待的心情。
大概是因为《ma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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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 house》这部科幻小说的故事本身就很有趣吧。也有可能是因为我竟然一开始就能看得懂一本小书,而且能在脑海里形成相关的画面,晚饭后散步时还能用自己的语言向小伙伴讲述一遍书里的故事,这让我很有成就感。
遗憾的是,我现在仍然搞不懂语法这东西。不过我并不着急,我提醒自己,我的目标是为了能看懂英文原著书,而现在并不影响我理解原著书的内容,所以我想先培养好语感。等到学习英语上了一定轨道,我再去了解更多的语法规律大概也不迟。
这段时间,我常跟小伙伴感叹,如果早些年就开始这样学习英语会不会好一些?以前背单词,傻傻的,就拿着一张单词表干巴巴地背,很难联想出相关画面而常常记不住,现在背单词,因为有故事辅佐,我感到记忆变得容易多了。以前因为不懂语法而怯懦,总觉得非得搞懂了才看得懂阅读理解里的小段落,现在我不在乎语法这东西,如果我不依靠语法也能看懂书里的内容,我何必想太多呢。
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早知道这回事儿。有些时候如果我们不栽些跟头,也许未必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正确的路。
我不知道30岁当头才找到学习英语的热情,会不会有点迟了。但转念又一想,既然很多大师都提倡终生学习,那么只要开始了,总不算太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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