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5年7月1日披露的淮金罚决字〔2025〕10号至1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淮安分行因存在“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方面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淮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40万元;兴业银行涟水支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不审慎”方面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淮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同时,兴业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马媛媛、淮安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刘晶晶均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分别受到“警告并罚款13万元”的处罚;兴业银行淮安楚州大道支行行长张宪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受到“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处罚;兴业银行涟水支行行长助理因“贷前调查不审慎”受到“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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